
114普考法律廉政-鄧O文上榜心得
上榜學員:鄧O文
【背景】
就筆者畢業於國立成功大學政治學系,畢業當年即考取書記官,在任職逾一年後深感書記官的工作內容與自身理念不符,遂於今年四月辭職,全心準備司律考試,並同時報考高普考練筆,僥倖考取普考法律廉政。
【成績】

【讀書方式與準備過程】
讀書方式:
讀書可分為吸收及輸出兩階段,吸收講求的是理解知識的程度,輸出則注重呈現知識的能力。而筆者的讀書方式不分科目,均以同樣的模式為之。
於吸收階段,筆者會先上完一至兩堂的函授課程,再深入閱讀講義內容並節錄重點,製作成筆記,以利未來能更有效率地複習。在上完全部的函授課程並製作完全部的筆記後,筆者會反覆深入閱讀筆記,當遇到不明瞭的地方時才會回放函授課程或查找講義內容,以鞏固重點並節省時間。
於輸出階段,應區分選擇題及申論題而為不同的練習。針對選擇題,筆者會於練習完一份試卷後立即對答案,並就答錯的題目立即為檢討,此等模式比起隔日對答案或隔日為檢討更能夠建立起深刻的印象,以防再次答錯相似的題目;針對申論題,筆者不會利用完整的考試時間為完整的作答,蓋以此等方式練習申論題極為浪費時間,且所獲之效益亦相當有限,反之,筆者僅會就每一題寫出完整的答題架構,迅速回顧知識。而當遇到無法寫出完整答題架構的題目時,筆者會先檢索筆記是否有記載,若有,即再次深入閱讀該部分的內容;若無,則會回放函授課程或查找講義內容,並將該部分的內容加入筆記中。
準備過程:
筆者於任職書記官期間均未讀書,於離職後,即高普考前三個月始重拾書本,故這三個月間的每一天都十分重要,而函授課程的選擇更是決定了能否快速吸收知識的關鍵。筆者的刑法選擇了連芯老師的課程,老師會以十分清晰明瞭的字詞講課,且講義收錄了些許較為困難的爭點,使筆者能夠補足較為進階的知識;刑事訴訟法選擇了Jango老師的課程,老師會以幽默風趣的方式講課,且講義非常完整地彙整了不同的學說見解及實務見解,使筆者能夠於作答完題目本身的爭點後,寫出其他考生寫不出來的附論;行政法選擇了磯貓人老師的課程,老師會以舉案例的方式講課,此等教學方式對於訓練找爭點的能力有很大的幫助,使筆者在閱讀題目的案例時就能夠大致能猜出爭點為何;公務員法選擇了良文育成老師的課程,老師所著的《就是這本公務員法體系+解題書》地毯式地濃縮了每一部母法與子法的重點,使筆者能夠全面地學習每一個重點。有賴於這些老師的課程,才能使筆者在短時間內掌握龐大的知識量!
【其他叮嚀】
筆者認為準備考試並不是條漫漫長路,只要找到適合自己的、有效率的且有效果的讀書方式,想要短期上榜絕非不可能之事。然而,在準備考試期間仍應依照自己的狀況調整讀書方式,才不會因小失大。
【結語】
筆者喜愛法律,因此在讀法律時都是滿心雀躍的,這使筆者在準備考試的路途中是快樂的。如果你對法律並不感興趣,但又不得不面對法律考科的話,願你能試著找到法律有趣的地方,好讓自己有翻開書本的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