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高考法制第3名-林O恩上榜心得
上榜學員:林○恩(高考法制第3名)
【上榜心得】
很榮幸能獲得讀享補習班邀請分享上榜心得。
希望能藉著本次機會,向各位讀者分享我對於「備考方式」的一些淺見,並「推薦」備考過程中我實際使用過的讀享教材。期能對於正在評估如何準備考試、在猶豫要選用哪些教材的讀者提供些許幫助。(但請讀者注意:本文是基於個人實際備考經驗所為建議,不能夠保證備考方法能適用於每位讀者,請讀者們務必要多方參考,透過實驗找出適合自己的備考方式。)
【備考方式建議】
(一) 基本原則:兼籌並顧三件重要的工作目標
- 法律的考試如同一場特殊的烹飪比賽,參賽者必須依照舉辦方的出題,「準備」並「選用」適當食材,用最佳的調理方式,「呈現」出合乎題意且色香味俱全的料理。食材的品質及新鮮度影響呈現結果;又食材縱使再好,如果選用不切合競賽主題者,或對食材調理方法不當仍可能導致最終呈現結果不佳。
- 考試作答亦然,三件重要的工作目標分別是:「準備」足量且正確答題參數、看出題目需求「選用」切合題意的知識內容作答、以合乎邏輯及清晰版面鋪排組織加以「呈現」。「準備」重在平時對於教材的理解及記憶,「選用」則重在識別題意的能力,「呈現」則重在有限時間內將知識組織成條理論述的能力。
(二) 具體方法
- 「準備」過程中—宜採取「問題解決導向」的學習方式
(1) 基於以終為始(考試結果最終取決於呈現的好壞),及考試準備經濟性的思維,我們在學習過程中閱讀教材不宜逐字逐句鉅細靡遺地去讀,也不宜片面吸收觀念不加檢驗,而是宜不斷依序反問自己:
A.這個觀念是否有化為考題的高度可能性(考向評估)?
B.如果可以化為考題,會以怎樣的形式來問(問題形式)?
C.如果考題如此問,我要選用哪些答題參數來回答並適切鋪排(擬答製作)?
(2)對於經評估難以出成考題的觀念,原則宜置於最後學習,有餘裕再回來補充即可。判斷的標準,可斟酌有無指標性實務判決闡釋定調、學說對於相關實務見解評論的熱度、是否涉及傳統見解的變更、考古題有無出題記錄等面向綜合預測。補習班爭點班或二試總複習篩選出來的議題通常就是講師認為具有考向的,可以一併列入參考。
(3)對於可能化約為考題的觀念,在學習後,宜事前於筆記中整理出觀念涉及的抽象問題,再以模擬考試的態度,自發性回想答題素材,寫上篇幅精簡、論述流暢的擬答(強烈建議避免抄書)。如切實執行,最終可獲得一份專屬自己的快速複習筆記,有利於考前衝刺之用。
- 「選用」與「呈現」的練習—優秀的解題書會是您的得力幫手
(1) 基於考試作答時間有限、緊張情緒可能影響實力發揮、手部肌肉耐力可能無法承受高強度使用等理由,平時對於識別爭點及答題呈現宜預為練習。
(2) 方法上建議找一本優秀的解題書當輔助。優秀的解題書應當滿足以下條件:收錄該科近年重要考題且詳解、答題邏輯通順層次分明、實務學說見解整理精確,且附有作者個人意見,以便輔助我們做識別爭點及答題呈現的訓練。建議讀者至書局實際翻閱過,運用反面排除法過濾,避免選用只有簡答、不分點分項塊狀式敘述、論述邏輯不縝密、引注資料不詳細、見解未更新,或者與自己閱讀頻率不合的解題書。
(3) 識別爭點的訓練方式,可以先閱讀解題書的題目,自己主動回想涉及的觀念、問題,並試著草擬答題大綱,而後再與解題書對照,如此可以檢驗有無漏掉考點或答題觀念不正確。若遇到原先準備過程中教材沒有提及的觀念,也可以趁機補充註記在自己的筆記上。
(4) 答題呈現的練習,建議挑選「有充足參考答案」的近五年考古題練起,例如有考選部答題要點(司律考試)、解題書對該題著有詳解者,作為練習對象。練習時間比照該類科考試,若超時沒寫完,可以用不同色筆續行作答,同時練習鋪排與控時。練習後宜於當天本於自己熟悉的教材、選用的解題書確實訂正。有讀書會夥伴共同練習、有已考取者協助批閱更佳,但非必要。
【推薦的讀享教材】
如果.您認同前述的備考思維,本文認為以下教材是能夠為您帶來幫助的利器:
(一) 財產法爭點地圖(賴川老師)
該書亮點在於,體系架構整潔清晰、涵蓋了大多數民法基礎重點觀念及近期重要議題。且於章節內適當位置添加「爭點」介紹欄位,以提問方式點出問題,並且精要彙整介紹實務及學說見解,很適合將之準備為答題參數。此外,該書也收錄經典考題,擬答的撰寫風格也是注重關鍵字句呈現,實際模擬應考時可以答出的內容,很適合作為答題練習的參考。
(二) 財產法司律二試總複習課程(賴川老師)
該課程可以視作是財產法爭點地圖的補充包(補充考前半年之實務判決及期刊文章)及傳統重要爭點回顧。書面教材的各議題介紹深入淺出,粗體標明答題關鍵句,很適合讀者考前用於整理於筆記作成擬答。課程講授時,老師對於重要議題會在黑板上畫出法律關係圖或思維體系圖,無負擔易吸收;課程中法律經濟分析觀點的補充,也很有助於考試時提出更深入且不同的個人意見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