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四等書記官-高O翔上榜心得
上榜學員:高O翔
【背景與學歷】
. 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目前就讀於法研所二年級。雖然目標是放在通過司律考試,但我覺得報名其他國考來感受考試的氛圍還滿重要的,幸運的話還能在考試時幫自己找出一些問題。今年幸運地在四等書記官撈到增額錄取,希望能夠分享自身經驗供大家參考。
【上榜成績】
國文: 57(申39、測18)
民法概要: 56(申16、測40)
法學知識與英文:74
刑法概要: 58(申18、測40)
行政法概要: 54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50
總分:58.17分 (錄取標準:57分)
【考試準備方式】
(一)國文
. 國文這科我沒有特別準備,主要就是把公文的格式記熟,應該就能拿到基本分了;作文部分我是臨場發揮,不過下場就是考試時寫得又卡又趕,寫到最後只能匆匆收尾,所以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下考試時間的分配,考前可以挑一兩位古人/名人的軼事、名言、著作來記,例如說一生起起伏伏、大起大落的那種,寫作時引用來做為自身體悟或是舉例應該都很好用。
(二)民法概要
. 印象比較深刻的是今年考的第二題,因為我沒有特別記法條,所以考到物權法相關法條時,雖然知道題目要操作的法條內容是什麼,但卻不記得正確的條號,我覺得還滿影響考試當下的心理狀態的,邊寫邊覺得很不安,最後條號部分全都猜錯,分數也不太好看……所以奉勸大家還是要盡可能記一下常考的法條,真的不確定的話也不建議硬掰,否則可能會讓改題老師印象不太好,影響到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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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學知識與英文
. 這一科我沒有額外準備,英文部分底子不好的人(像是我本人)也不用太強求;不過憲法部分我覺得可以記一下基本國策的內容,稍微有個印象就好,在寫選擇題上應該能有點收穫;如果真的想再加強的話,練個幾年考古題、好好訂正,這個方式對寫選擇題應該也很受用。
(四)刑法概要
. 我在第一題非常愚蠢地把竊盜未遂寫成了第320條「第2項」,而在爭點或個人見解應該沒有太多漏寫的情況下,我只拿了約一半的分數,可能因為開頭就被老師大扣分了,再次提醒大家條號不要寫錯,不然非常可惜。其實刑法考題爭點都很單純,也沒有過多包裝,都是基本功的測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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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常考的題目都滿固定的,像是行政行為的定性、合法性、救濟,各種送達(條號記得背),訴訟類型分辨之類的,我覺得把考古題做熟、基本觀念掌握好就足以應付這科了,記得不要看錯題目或完全寫偏就好。
(六)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這一卷也是很喜歡考一些管轄、迴避、送達、上訴之類的問題,最基本的還是法條要開對,就算記不得正確條號,內容也要記清楚,像今年民訴第二題我就是不知道寄存送達的生效日怎麼算,直接瞎寫一頓(真的是在亂寫),最後老師只給我一分,非常慘烈,所以切忌抱著僥倖的心態,賭這個不會出、那個不會考,就算再基本的東西還是要有個印象,才有辦法擠出一點東西寫。
*推薦:喬律師的民事訴訟法解題書、Jango 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
【結語】
. 以練習了幾年考古題及親自參加今年考試的感受而言,四等書記官的考試方向與司律考試並不相同,前者對於爭點的包裝幾乎是沒有,且一道題目之中的爭點也不若後者般複雜繁多,因此,只要扎實地挑一本教科書,建立好基礎觀念,並參考坊間解題書,熟習自己的答題架構,四等書記官的考試應該不太可能出現「完全不知道在考什麼」的窘境。至於志在通過司律考試的考生,我認為透過書記官的考試也能練習如何控制答題時間,當答題時間不足的時候,就算懂得再多,仍然必須學會捨得、寫重點,絕對要把題目寫完,才能讓腦袋裡的知識最有效率地反應在成績與結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