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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四等書記官-吳O修上榜心得

上榜學員:吳O修

【背景】

台大法律系大四,在大三升大四的暑假應考四等書記官考試。

早在2023年就買了讀享的司律兩年班,會選擇讀享除了CP值高以外,我覺得讀享的整體視覺設計很年輕有活力(我也很喜歡貓),以及我們的校園專員元鳳以及客服人員都相當親切友善,都是選擇讀享的原因~

先前有準備過轉學考,在原校升大三時參加台大法律轉學考,有幸正取,故降轉至台大法律系財法組。

本次應考主要是想要作為法研所、司律的前哨戰,體驗國家考試感覺,並且作為個人實力的檢驗,故報名了四等書記官的考試。

【成績】

【讀書方式與準備過程】

一、民法概要:

(一)自己在讀享選擇了賴川老師的全修班課程,賴川老師可以說是自己民法上的啟蒙恩師,在看過老師的課程之後,民事財產法的體系與思維都建立的相當完整,非常推薦!

(二)民法選擇題的部分,則是把過去四、五年的選擇題做過一遍,發現有許多「背法條就能拿分」的題目,則會整理成錯題筆記,在考前背誦。

二、刑法概要:

(一)自己在讀享選擇了周易、連芯老師的全修班課程,搭配學校刑法老師的講義與課程。

(二)選擇題的部分,同樣是把過去四、五年的選擇題做過一遍,會發現有許多重複的考點,例如「教唆他人為自己做偽證,成立偽證罪與否?」、「煙滅自己刑事證據是否成罪?」只要有掌握到,一定可以拿到高分。

三、行政法概要:

因為自己正在準備法研所考試,因此主要是以法研所考試的進度為主,沒有特別再針對四等書記官的考題練習。

四、民訴、刑訴概要:

完全放推。只有上過學校的課程。^_^

五、法學知識與英文:

(一)把讀享全修班的憲法課程看過後,基本上法學知識裡面憲法考題都能全對。

(二)其他細節法科與英文,則是吃老本。然而,三合一往往差分極大,如果能在這科拿到80分以上,便能大幅拉開與其他考生的差距,甚至能放推某科(如本人即是放棄訴訟法此科),仍然能拿到可以上榜的分數。

六、國文:

沒有特別準備,全憑平常偶有的閱讀與寫作習慣。

【應考時申論題寫了什麼?分數如何?】

一、民法概要:

(一)第一題是我擅長的民總範圍,然而本題並沒有拿到特別高的分數,印象是13/25分。

(二)第二題是跟詐欺、侵權行為有關的題目,我就依照請求權基礎分別開標(184、188等)。有些意外地拿到23/25分的高分。

二、刑法概要:

刑法選擇題意外地拿到了48/50的高分。

刑法兩題申論均係以在學校上刑法分則課程的記憶作答,沒有特別去記憶相關的實務見解,就只是順順地開標,內容也寫得偏淺。最後兩題均得到16/25分的中偏上成績。

三、行政法概要:

(一)個人覺得給分較難以捉摸,例如第二題針對「國家賠償責任」的問題,個人中規中矩地引出釋字469號操作保護規範理論,係相對有自信的一題,卻只拿到5/25分的成績。

(二)相對地,在第三題測驗「公營造物利用規則是否有法律保留原則的適用?」之問題,本人雖然沒有在考前特別讀到此一爭點,完全係依照法感推理,惟竟拿下24/25的高分……令人十分意外。然而既然本題拿下高分,可能代表十分合於出題老師的心意,故謹在此分享本人該題係之敘述脈絡:

1. 定性:圖書館讀者須知係公營造物利用規則

2. 點出爭點:公營造物利用規則有無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1)否定說:或有認為此乃特別權力關係,故無此原則之適用。

(2)肯定說:惟本文以為,現今針對特別權力關係已經採取全面破除說,上開見解應無繼續適用之餘地。

3. 涵攝:圖書館須知依照J443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應僅屬於相對法律保留甚至毋庸法律保留事項,故縱使有法律保留原則的適用,可能亦無違反此一原則。

四、刑事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概要:

完全放推,雖然學校有上過此二科目,然而本次出題範圍跟學校有限的考試範圍也完全沒有重疊。最後靠唬爛拿下2X分的成績。本人發現訴訟法此科給分普遍不高,因此放推此科,或許並無太顯著的不利益。

五、國文:

選擇全對(大約是國中基測會考程度);作文題目「先做人,再做事」寫了一個瞎掰的故事,內容大致上是在講我有一個朋友是檢舉魔人,喜歡到處檢舉,有一天他也被檢舉了,他才知道自己做得不對,於是收起本性,成為一個溫暖富有人性的法律人……(非常八股,也很適合鄉愿的人觀看的一篇故事),然而,本篇作文意外地拿到了高達六成的分數。顯見國文老師似乎不討厭這樣的題材呢。

【結語】

自己在準備本場考試時,便發現四等書記官考試「選擇題的重要性遠高於申論/實例題」;從考試成績分析,也可以發現自己以為有讀到、非常有把握的題目可能只拿了5/25分,但不甚有把握的題目卻偶然能拿到24/25分的高分,顯見申論/實例題的射倖性顯然比選擇題高出許多。

因此,如果您是法律系考生,我會建議如果想上榜的話,務必要在考前特地針對選擇題練習考古題,並且製作出錯題筆記,會發現有許多考點重複。像我也是如此才能在法學知識與英文、刑法概要分別拿下86/100、48/50分的高分,也是上榜的關鍵因素。

如果您是非本科系考生,我同樣也會建議要買市面上(如讀享即有出版許多)針對四等選擇題的書籍做練習。至少要練到能拿下七、八成的選擇題分數後,再來針對申論、實例題下功夫,或許是比較經濟的做法。

尼采說過:「人是繫在動物和超人間的一條繩索,走過去是危險的,戰慄而停步是危險的,回頭看也是危險的。」這次的上榜僅是一個微小的肯定,本人考試路上的旅程尚未結束,謹以此文期勉自己能夠繼續邁步向前,同時也祝福所有看到這篇文章的同學,都能夠順利在自己想要的考試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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